上一篇post 的 除非你能證明自己無罪,否則就是有罪 文章,台灣終於也有這種"類似"條款了
效力如何不得而知~
只是...只限定"未成年子女" 有些故意寬鬆囉
那coco給成年子女就沒關係了?_?
還有"增加超過前一年申報總額" 這...感覺很奇怪,有漏洞哦
不就是只要第一年報多(有說明來源),那之後每一年只要比前一年少一點點,就過關囉?
(如果只看這條款的要件...有唬弄人的嫌疑...辦得了多少人? 拭目以待囉....→懂法律的人肯定有N種逃避的方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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